2024-02-05T18:05:17+08:00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關於發佈支持元宇宙產業發展十方面稅收措施的通告

來源: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發佈日期:2022-11-04

為加快元宇宙企業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紮根發展,賦能“四新”產業創新發展,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撐,合作區財政局、稅務局、經濟發展局以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為總牽引,瞄準元宇宙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根據現有政策整理推出支援元宇宙產業發展十個方面二十三條稅收措施,助力合作區建設元宇宙產業發展新高地。現通告如下:

一、促進元宇宙企業在合作區集聚

第一條 與發展元宇宙有關的產業行業,如5G、人工智慧、區塊鏈、XR等,可對照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15%稅率優惠政策9大類150項優惠目錄,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19號)】
第二條 在合作區工作的元宇宙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符合高端緊缺人才條件的,個人所得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3號)】
第三條 支持合作區建設面向三維網際空間、數位虛擬人、數位孿生工廠等元宇宙關鍵性技術與通用能力的價值創新與公共服務平臺,相關企業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含)的,可一次性扣除;超過500萬元的,加速折舊或攤銷。【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19號)】
第四條 支援元宇宙企業開發數位琴澳、數位城市、數位文旅、數位醫療等具有琴澳特色的應用場景。對符合優惠目錄規定的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可申報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19號)】

二、為元宇宙關鍵技術企業減負

支持創新主體培育
第五條 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元宇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
第六條 支援從事元宇宙底層架構建設、硬體及作業系統、後端基建、人工智慧、技術協同相關的企業發展。符合相關條件的積體電路生產、設計企業及軟體企業,可自獲利年度起,申報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符合相關條件的積體電路生產企業,可自獲利年度起,申報享受“五免五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屬於國家鼓勵的重點積體電路生產、設計企業以及軟體企業,可自獲利年度起,申報享受“前五年免征,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促進積體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品質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號)】

三、吸引更多研髮型人才入駐

支持合作區元宇宙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
第七條 元宇宙技術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本企業相關技術人員的股權獎勵,個人一次繳納稅款有困難的,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分期繳稅計畫,在不超過5個西曆年度內(含)分期繳納。【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有關稅收試點政策推廣到全國範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5〕116號)】
第八條 對技術成果投資入股實施選擇性稅收優惠政策,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稅,允許遞延至轉讓股權時,按股權轉讓收入減去技術成果原值和合理稅費後的差額計算繳納所得稅。【政策依據:《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1號)】

四、支持元宇宙企業加大研發及資產投入

第九條元宇宙相關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允許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並可100%加計扣除;研發費用可稅前100%加計扣除。【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加大支持科技創新稅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號)】
第十條元宇宙企業出資給非營利性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和政府型自然科學基金用於基礎研究的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按照實際發生額在稅前扣除,並可按100%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投入基礎研究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2號)】

五、吸引元宇宙發展相關配套集聚

第十一條 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物件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物件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關於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20號)】

六、支援元宇宙中小企業發展壯大

完善提升產業鏈
第十二條 小型微利元宇宙相關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
第十三條 元宇宙相關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七、助力深化國際研發合作

第十四條 鼓勵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投資境內元宇宙相關企業。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的,可實行遞延納稅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關於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範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
第十五條元宇宙相關企業委託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的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委託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八、提供全天候優先定制化服務

第十六條 對接國際通行規則,推行稅收不確定事項報告制度和複雜涉稅事項事先裁定機制,推行包容性執法,元宇宙產業企業對於法律法規未明確的涉稅事項和複雜涉稅事項,可向稅務機關申請提供確定性服務。
第十七條 打造元宇宙產業辦問協同專席,組建專家服務團隊為元宇宙企業提供“一站式”集成高效服務;為元宇宙企業開闢綠色通道,可容缺辦理涉稅事項;可基於實際用票需求,全天候線上申領發票或代開發票;可享受稅務機關量身打造的“政策彙編指引”、首席稅務服務師機制、“一企一策”專家團隊稅收顧問等服務。

九、為元宇宙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第十八條 為元宇宙產業企業提供退稅減稅“即時辦、無等待”綠色通道,加快退稅減稅業務辦理,可線上辦理入庫減免退稅、誤收多繳退稅、出口退稅等業務,緩解資金壓力。

十、支持成果在合作區落地

第十九條 元宇宙相關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技術轉讓所有權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技術轉讓所有權所得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
第二十條 元宇宙相關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第二十一條 元宇宙相關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的政策。【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產品增值稅政策的軟體產業稅收優惠通知》(財稅〔2011〕100號)】
第二十二條 支援元宇宙電子商務發展,個人與電子商務經營者訂立的電子訂單免征印花稅。【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二十三條 運用元宇宙技術打造新型智慧稅務廳,今後元宇宙相關企業可通過元宇宙稅務服務廳、虛擬稅務管家和稅務助手、人工智慧諮詢專線等管道享受24小時全天候納稅諮詢服務。
本通告涉及政策由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負責解釋。

特此通告。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濟發展局
2022年10月31日